企業管理豈能讓員工“放棄一切自由”
| 2025-12-08 16:00:36??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據瀟湘晨報報道,廣西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曾在廠區門頭懸掛“進入廠區,請自覺放棄一切自由”的標語,輿論嘩然與警方介入后標語雖被撤除,但企業工作人員對記者“吃飽了撐的”的嗆聲,卻將標語背后的認知偏差徹底暴露。 這句標語絕非偶然的措辭失當,而是部分企業長期將“管理便利”置于“勞動者權利”之上的必然結果——當企業管理者默認“安全”“效率”等目標可以凌駕于基本人權之上,這種“管理本位”替代“權利本位”的思維,正是越界管理的核心病灶。 石化類企業屬于高危行業,對生產流程、操作規范有剛性要求,強化現場管理本是企業責任所在。但安全管理的本質是“風險防控”,而非“權利剝奪”,二者存在明確邊界。《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均明確界定,勞動者的人身自由、休息權利、人格尊嚴不受任何組織或個人侵犯,即便是封閉式管理廠區,員工的合理休息時間、通訊自由、緊急情況下的求助權利也受法律剛性保護。涉事企業此前就因“管理制度未公示、安全培訓流于形式”被監管部門責令整改,此次標語事件更揭示其管理邏輯的致命缺陷:將員工視為“需絕對服從的生產單元”,而非“擁有合法權益的獨立個體”。這種粗放管理看似能短期壓制風險,實則會催生員工的抵觸心理,反而可能降低安全規范的執行效率,埋下更隱蔽的安全隱患。 恒逸新材的標語并非孤例,而是一類企業管理困境的縮影。有的制造企業將“如廁時間限制在10分鐘內”寫入規章,有的互聯網公司以“狼性文化”為由強制員工“自愿加班”,還有的企業禁止員工下班后駕乘摩托車。這些看似“為了管理”的規定,實則都是管理能力匱乏的遮羞布。現代企業管理的核心是“激發人”,而非“壓制人”。華為在面對員工對考勤制度的質疑時,沒有采取強硬壓制,而是組織管理層與員工代表座談,最終優化出“彈性打卡+項目制考核”的方案,既保障效率又兼顧員工需求。這種差異背后,是管理理念的分野:真正的高效管理,建立在對人性的尊重與對權利的敬畏之上;而靠剝奪權利實現的“聽話式管理”,只會透支員工的歸屬感,最終削弱企業的長期競爭力。 事件的處理閉環,更暴露了勞動者權益保護的“被動性困境”。這條明顯違背勞動保障法規的標語,能堂而皇之地懸掛在廠區門頭,說明日常監管存在明顯盲區;直到網友曝光引發輿論發酵,監管部門才介入推動整改,事后又以“標語已撤”為由未作進一步處罰。這種“輿論不曝光不介入、問題已整改不追責”的監管模式,根本無法形成有效震懾。 勞動者權益保障不能依賴“熱搜監督”,更需要構建“前置預防+過程監管+事后追責”的全鏈條機制。監管部門可依托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將勞動用工合規性納入常態化核查;對高危行業企業實施“嵌入式監管”,通過定期走訪、員工匿名訪談等方式排查隱性侵權行為;同時明確越界管理的處罰標準,即便企業事后整改,也需追溯責任并記入信用檔案,讓“越界成本”遠高于“管理收益”。 越界管理的背后,是勞動關系中權力失衡的深層積弊。在部分勞動密集型行業,企業憑借資本優勢與崗位稀缺性占據主導地位,勞動者往往因“擔心丟工作”而被迫容忍侵權行為。這種失衡會形成惡性循環:企業越輕視員工權利,員工越缺乏歸屬感,進而導致生產效率下降、安全事故風險上升,企業為控制風險又進一步強化“高壓管理”。以恒逸新材所在的石化行業為例,安全操作的核心是員工的主動敬畏,而非被動服從。當員工連基本自由都要“自覺放棄”,很難指望他們在遇到突發情況時能冷靜判斷、規范處置,這種管理邏輯其實與“保障安全”的初衷背道而馳。 懸掛的標語已被撤除,但潛藏在管理思維中的“權利漠視”仍需徹底清理。企業追求效率與安全無可厚非,但必須明確:規章是為了規范行為,而非剝奪權利;紀律是為了保障集體利益,而非踐踏人格。健康的勞動關系,從來不是“管理者說了算”的單向服從,而是“權利與義務對等、尊重與約束共生”的雙向平衡。 對企業而言,真正的核心競爭力,不在于能讓員工“放棄多少自由”,而在于能贏得多少員工的主動認同;對監管部門而言,守護勞動者權益,不能只做“事后救火員”,更要做“事前守門人”,用剛性制度劃清管理邊界;對勞動者而言,也需增強權利意識,主動通過合法渠道維權,讓“越界管理”失去生存的土壤。唯有三方發力,才能讓企業管理回歸文明軌道,讓每一位勞動者的權利都得到真正保障。(黃鶴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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