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價格行為 推動公開透明
2025-08-25 09:22:02?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卓志沐 我來說兩句 |
《互聯網平臺價格行為規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對相關問題進行解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聯合起草了《互聯網平臺價格行為規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時間為1個月。為何出臺該行為規則?行為規則重點包括哪些內容?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23日進行了解讀。 促進健康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我國平臺經濟快速發展,在賦能實體經濟、發展新質生產力、滿足人民生活需要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平臺經濟領域涉及的經營者眾多,其價格行為關系消費者切身利益,受到廣泛關注。價格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從不同角度對經營者價格行為作出一般性規定,但在平臺經濟領域如何更好落實,還需進一步細化實化監管要求,構建透明、可預期的常態化價格監管機制,引導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 行為規則堅持促進發展和監管規范并重,事前引導和事中事后監管相結合,根據現行法律法規規定,保持監管制度的穩定性,在保護經營者自主定價權的基礎上,著力規范價格行為、推動公開透明、增強各方協同,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 一是規范價格行為。明確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依法行使自主定價權,圍繞大數據定價、價格補貼、價格誠信等方面,依法規范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價格行為,對經營者自主定價、價格競爭等提出明確行為規范,營造有序競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是推動公開透明。要求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嚴格遵守明碼標價規定、提高價格規則透明度、及時公示收費變更情況,更好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增強各方協同。結合平臺經濟領域價格行為特點,綜合運用有關法律法規關于價格行為的規定,充分發揮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和平臺經營者作用,形成協同共治良好局面。 如何“明碼標價” 行為規則適用于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其中,平臺經營者,是指提供網絡經營場所、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平臺服務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平臺企業;平臺內經營者,是指通過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也就是平臺內商戶。平臺經營者在平臺內自行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同樣應當遵守關于平臺內經營者的規定。自建網站經營者以及其他參與平臺經濟的經營者參照適用行為規則。 行為規則第三章圍繞“明碼標價”主題,明確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銷售商品、提供服務需要遵守的價格標示規范,對做好價格促銷、補貼、差別定價、動態定價、競價排名等規則公開提出具體要求。 一是價格標示明明白白。要求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在其網站、應用程序軟件(App)、小程序,明確標示價格或者收費標準;銷售商品應當標示商品的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提供服務應當標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以及價格或者計價方法;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二是促銷規則清清楚楚。要求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真實標明折價、減價基準,通過積分、禮券、兌換券、代金券、預付款等折抵價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標明計算的具體辦法。 三是平臺補貼清晰明了。要求平臺經營者公平公正開展補貼促銷,不得虛假、夸大宣傳補貼金額和力度;在網站或者App顯著位置標示補貼及相關活動規則,明確補貼對象、補貼方式、參與條件、起止時間等信息。 四是差別定價、動態定價規則透明。規定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對不同交易條件的消費者實行不同價格的,應當公開相關規則。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實施分時定價等動態定價的,應當公開動態定價規則,對影響價格的因素進行明確說明。 防止無序競爭 行為規則第四章圍繞“規范價格競爭行為”主題,對低價傾銷、價格歧視、價格欺詐、價格串通、哄抬價格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在平臺經濟領域的認定標準作出細化規定,防止無序競爭扭曲資源配置和價格信號。 一是維護價格競爭秩序。規定平臺經營者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平臺內經營者按照其定價規則,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擾亂市場競爭秩序。這里要強調的是,平臺經營者的商業模式是對用戶長期免費的,且有利于推動創新進步、有利于提升經營者和消費者長遠福利的,可以不認定為低價傾銷;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臨期商品等,或者有正當理由降價提供服務的,不屬于低價傾銷。 二是規范大數據定價。規定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費偏好、消費習慣等信息,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的價格或者收費標準。 三是明確價格誠信要求。規定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和圖片等標示價格,不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以低價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以高價進行結算。 此外,行為規則規定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 (據新華社北京8月23日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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