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智駕”被判刑的警示
2025-07-08 11:28:57?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7月7日,浙江嘉興秀洲區傳媒中心發布一起醉酒駕駛案例,經秀洲區檢察院起訴,秀洲區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男子宋某拘役一個月十五日,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本案中,宋某酒后開啟智能駕駛系統,駕駛車輛在道路上行駛,且存在倒車逃避交警檢查的行為,未立即停車并主動接受檢查,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7月7日 澎湃新聞) 需要明確的是,當前的智能駕駛技術,遠未達到完全替代人類駕駛的水平。根據我國《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標準》,智能駕駛分為六個級別,從L0到L5。目前市面上大多數車輛,僅配備L2級別的組合駕駛輔助系統,這意味著系統能夠輔助駕駛員完成某些駕駛任務,但駕駛員仍需全程保持警覺,隨時準備接管車輛。即便是更高級別的L3有條件自動駕駛,系統也僅在特定環境下能獨立完成駕駛任務,駕駛員仍需待命接管。而完全自動駕駛的L5級別,尚未在商業市場上普及。 以宋某的案例為例,他酒后啟動智駕系統,試圖逃避交警檢查,最終被判處危險駕駛罪。這充分體現了法律對于智能駕駛技術的清晰定位:智駕只是輔助駕駛,不能成為酒駕的擋箭牌。檢察官指出,智能駕駛系統無法取代駕駛員的專注和判斷,駕駛員始終是車輛行駛的責任主體。即使在開啟智駕系統的情況下,駕駛員也必須保持對車輛的控制和對周邊環境的警覺。 此前,在小鵬G7全球首秀上,何小鵬關于未來酒后可以使用智駕的言論,引發了廣泛爭議。這一觀點不僅忽視了現行法律的嚴格規定,也低估了技術尚未成熟所帶來的風險。行業數據顯示,智能駕駛系統在惡劣天氣下的誤判率顯著增加,這進一步說明了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法律明確規定,只要實施了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就構成危險駕駛罪。無論是手動駕駛還是借助智駕系統,酒后啟動車輛并使其發生位移,均被視為酒駕。這一法律規定的核心在于保護公共安全,防止因駕駛員判斷力和反應能力下降,而導致的交通事故。 公眾對于智能駕駛技術的盲目信任和過度依賴,是導致此類事件頻發的重要原因之一。許多駕駛者在享受科技帶來便利的同時,忽視了自身在駕駛過程中的責任。智能駕駛技術的推廣和應用,必須伴隨著嚴格的安全教育和法律宣傳,以確保駕駛者正確理解和使用這一技術。 車企在推廣智能駕駛技術時,也需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在宣傳中應明確告知消費者技術的局限性,避免夸大其功能,導致消費者產生錯誤的認知。同時,相關部門應加快完善智能駕駛技術的法律法規,確保技術與法律的同步發展,為公眾提供更加安全和可靠的駕駛環境。 酒后“智駕”被判刑的案例提醒我們,技術進步并不能成為違法行為的借口。駕駛者必須始終將安全放在首位,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抱有僥幸心理。智能駕駛技術是輔助工具,而非逃避法律責任的擋箭牌。只有在技術與法律、責任共同作用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實現安全、高效的駕駛體驗。(汪昌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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