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記者采訪權就是捍衛公平與正義
2025-07-16 10:44:49?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7月15日晚,湖南岳麓公安發布警情通報。經調查,7月15日上午11時15分許,謝某某與前往該公司采訪的記者發生爭執。期間,謝某某將記者眼鏡、拍攝設備等物品摔毀。目前,謝某某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7月15日《紅星新聞》) 記者依法采訪,是履行職責、服務社會、監督權力的重要途徑;干擾甚至暴力阻止采訪,不僅是對記者職業尊嚴的冒犯,更是對法治精神的挑戰。個別企業面對質疑時選擇遮掩回避,甚至以毀壞設備、暴力對抗的方式拒絕采訪,其背后反映出的,是對新聞權利的漠視、對公共監督的敵意、對法律底線的突破。 這些年,從曝光假疫苗到揭露污染排放,從追問官員貪腐到聚焦民生痛點,輿論監督在推動治理進步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記者的“話筒”越有力量,人民的呼聲才越有回響。然而,一些人對記者身份與職責缺乏起碼的尊重,將正常采訪行為視作“侵犯隱私”“擾亂秩序”,甚至借助情緒宣泄,動輒拳腳相向。背后折射的,不僅是法治意識的淡薄,也是一種對監督機制的抵觸和焦慮。 必須看到,記者的采訪權,不是個人特權,而是依法賦予的公共職責。依據《憲法》《新聞法(草案)》等相關法規,記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依法采訪、拍攝、記錄,是輿論監督的重要形式,其行為受法律保護。任何阻礙、恐嚇、辱罵甚至攻擊記者的行為,實質上都是對新聞自由的褻瀆,對公共利益的損害,應當依法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保護記者采訪權,必須落實到法治的剛性執行中。首先要強化法律保障。應進一步完善新聞從業人員在采訪過程中所享有的具體法律權利與安全保障措施,對干擾采訪、暴力襲擊等行為設立明確處罰條款,確保違法者無可逃避、違法成本高昂。其次,要加強執法剛性。凡有暴力抗法、妨礙采訪的行為,相關職能部門應依法依規快速介入、及時查明、嚴肅追責,切實傳遞出“誰妨礙采訪,誰就違法”的清晰信號。 值得注意的是,個別涉事方以“肖像權”“商業秘密”為借口阻止記者采訪,試圖為暴力行為披上合法外衣,實屬張冠李戴、偷換概念。正當采訪不構成隱私侵權,反而是對公眾知情權的維護,是社會透明度的體現。正是這些合法合規的鏡頭,照見了掩藏的黑暗,也推動著制度的修復。讓記者在陽光下工作,本身就是一種最樸素的正義。 保護采訪權,不僅關乎記者,更關乎每一個公民。今日的攝像機被砸,或許是某位記者的無奈;明日若無法采訪成為常態,損失的將是社會整體的公信力與透明度。當“麥克風”能自由開口,“鏡頭”敢于真實聚焦,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保護記者采訪權,就是捍衛公平正義。新聞之為用,正在于讓真相可見、讓公平觸達、讓正義抵達。護住記者,就是護住公信;捍衛采訪權,就是捍衛法治,捍衛公平與正義。唯有剛性保護記者的采訪權,新聞監督才能發出時代的最強音。(孫維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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