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境”成“險境”,治理必須提速
2025-08-25 15:20:21?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期,多地發生游客到網紅“野景點”游玩遇險遇難事件——有的進入未開發開放的荒郊野嶺露營遭遇山洪,有的擅闖自然保護區禁入區域遇險。“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不少“野景點”在社交媒體上頗受追捧,有的社交博主甚至誘導游客繞開管制違規進入,由此引發的人身安全、生態環境等問題值得關注。(8月23日《現代快報》) 在社交媒體的濾鏡里,“秘境”被打造成“詩與遠方”;但在現實中,“秘境”往往轉瞬之間化作“險境”。近期多地頻發游客在“野景點”遇險遇難的事件,給城市治理與公共安全敲響了警鐘。 “野景點”走紅,不是因為它們真的安全,恰恰因為它們“不被人知”、“未經開發”。正是這種獵奇與冒險的標簽,被平臺與博主包裝成“獨一無二”的吸引力,最終把公眾引向了缺乏保障的風險地帶。 問題在于,流量制造速度極快,而治理措施往往滯后。等到悲劇發生、救援出動,再去豎起警示牌,往往已經為時過晚。事故不僅僅是個體的不幸,更是公共資源的巨大損耗。救援往往需要消防、應急、醫療多部門投入,耗費大量人力物力。一邊是游客的盲目冒險,一邊是全社會“買單”,個體與社會都付出了代價。 更深層的代價在生態。一些“野景點”位于自然保護區、珍稀動植物棲息地,本就應當嚴格管控。游客闖入,不但破壞了自然環境,還可能擾亂生態鏈條。這意味著,“野景點”問題不是單一的安全問題,而是公共安全與生態保護的雙重難題。 目前的治理主要依賴警示牌、勸阻和有限的罰款,但這遠不足以形成威懾。違規進入自然保護區,罰款最多數千元,這對部分“冒險者”而言成本并不高,甚至還可能被他們視為一次“值得的體驗”。 “野景點”走紅,治理不能“走慢”,當“快走一步”??梢蕴剿鹘⒂袃斁仍畽C制,讓違規進入的游客分擔部分救援費用;對屢次違規者,可納入信用懲戒名單,從而增加違法成本。同時,平臺和博主也要被納入責任鏈條。推薦、引導他人違規進入“野景點”的內容,理應受到平臺下架、賬號處罰甚至法律追責。 一味堵截,并不能消除公眾的探索需求。相比單純禁止,更重要的是提供替代方案。對具備開發條件的“野景點”,可以在評估安全和生態風險后,逐步納入正規旅游開發體系,完善設施、規范管理,讓公眾有更安全的“探險選擇”。 流量制造“秘境”的速度,往往快過治理消解險境的速度。野景點的真正危險,不是水急路險,而是低估風險的僥幸心理與治理的“慢走一步”。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秘境”成“險境”,治理必須提速。這不僅是為了保障個體安全,也是對公共資源與生態環境負責。治理提速,需要制度上的硬度,也需要服務上的溫度:既要讓違規的代價足夠高,也要讓公眾有安全的替代選項。(孫維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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