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葡萄打了24遍藥”為何有人信
2025-09-10 10:25:31?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你是否在自家微信群里收到過長輩這樣的提醒——“聽說超市里的葡萄打了24遍藥,最好別買……”如果長輩是刷短視頻獲知這一“警告”,那他們可能是被食品安全謠言蒙蔽了。(9月8日 《半月談》) 不同于其他“一眼假”的謠言,這類以“食品安全”為幌子的謠言,精準地抓住了大眾對“食安”的焦慮,精心炮制“半真半假”的謠言。就以陽光葡萄為例,一些無良自媒體刻意將其使用農藥的事實夸張放大、歪曲加工,并利用人們對農藥“用就有殘留”“量多殘留大”等樸素認知,進一步偷換概念、混淆視聽,最后再裝模作樣地說一句“我是不敢吃”,以此加深“情感共鳴”。許多不明真相的受眾往往有感轉發,讓這些謠言搖身一變,成了家庭聊天群里的“善意提醒”。 這類與事實混雜且指證模糊的謠言,較難甄別,不易取證,還常常造成“無差別攻擊”,以至于不少果農無辜受此牽連。這不僅折射出食品安全領域辟謠的艱難,也暴露出當前監管治理的困境。 事實上,食安謠言之所以層出不窮,不外乎有人想“以謠引流”“以謠生利”。造謠者“利字當頭”,就該對其“當頭一棒”、露頭就打。 加強監管。當前謠言傳播存在即時性、隱蔽性等新特性,使得傳統監管手段難以有效應對。尤其是一些私域流量較多的自媒體平臺,更是成為食安謠言傳播的藏垢之地。可見,壓實平臺責任不是一句空話,應敦促其落細落實相關審核機制,及時對惡意流量“亮劍”、阻斷謠言傳播。 完善法治。現有法律對食品安全類謠言尚未有專門分類,相關條例的可操作性也不強,這導致對造謠者缺乏有力的懲戒手段。加之“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的維權困境,種種不利因素疊加,也變相“鼓勵”了造謠者。對此,亟須完善相關法律制度,比如對食品安全謠言傳播源頭和路徑建立追責機制。既要打斷造謠者的“腿”,又要切斷謠言傳播的“利益鏈”,讓上下游“共犯”難逃法網。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